多地要求下架槟榔 海南槟榔协会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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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9-22 17: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全国多地市监部下架槟榔及槟榔制品。海南槟榔协会对此发文倡议。

      多地要求下架槟榔


      近期,多地要求槟榔食品下架,槟榔深陷“禁限”争议。

      9月15日,浙江义乌商户反映,当地要求商家下架并停止销售涉及槟榔食品。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科相关人士随后表示,“是要把槟榔当做‘槟榔制品’来销售,不得按照食品来销售。且要分区域售卖,槟榔不能跟食品混在一起售卖。”

      同一时间,四川成都、南充、广元等地也陆续要求“不得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及槟榔制品”。据不完全统计,至少7地对此“禁限”。

      海南槟榔协会回应

      海南省槟榔协会9月21日发布《关于近年海南槟榔产业发展情况通告》,其中提出几点倡议:一、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加强槟榔行业全产业链的监管。二、相关部门应加强槟榔产业相关产品的研发,加大药食同源的研究投入,开发出更多槟榔药用的延伸产品。三、进一步推动加工环保烘干设备的全面落地,加强对深加工标准化流程的监管,提升槟榔制品的健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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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嚼槟榔与口腔癌关联有多大?


      9月10日,36岁歌手傅松在口腔癌三次复发后去世,他在今年6月拍摄视频时称自己的口腔癌是由于吃槟榔导致。槟榔对健康的“威胁”再一次进入大众视野。

      众多医学研究发现,口腔癌患者不少有嚼食槟榔习惯。2018年4月14日,湘雅医院官网发文称,“在口腔颌面外科50位住院患者中,有45人患口腔癌,其中44人有长期、大量咀嚼槟榔病史”。武汉大学口腔医院统计显示,2016-2017年,该院接诊口腔黏膜下纤维性变患者大幅增长,2608例患者都有嚼食槟榔的习惯。而据2017年发表在《中国牙科研究杂志》的论文显示,长沙5家医院口腔癌病例连续12年增长,2016年长期咀嚼槟榔的患者占85.53%。

      相关医者介绍,因咀嚼槟榔引起的口腔黏膜下纤维性变,正从一种地方病蔓延成为一种全国病。病人以年轻男性为主,年龄从十几岁到30来岁,集中在司机、学生、群聚性务工人员等职业。大多数患者受好奇心理驱使,刚开始朋友送着吃,吃着吃着有点兴奋,慢慢就上瘾了。


      千亿槟榔产业何去何从?

      近年来,槟榔产业不断发展,已达千亿级产值,同时槟榔监管也趋于严格。而在国家层面,仍没有专门性法律和统一性标准,行业发展亟待规范。

      红星新闻记者调查发现,“去食品化”后,湖南、海南等槟榔大省正通过产业转型等方式来推动当地槟榔产业进行“自救”。海南省槟榔协会秘书长文泽贵认为,槟榔不能作为普通食品销售,并不是说完全禁止,而要像烟酒一样专门销售,但最终采取强监管还是弱监管,以及便利店的具体销售方法还不得而知。

      此次各地加强槟榔监管,千亿产业将何去何从?食品专业律师刘志鑫分析认为,槟榔在我国部分地区具有长期食用史,“进一步明确槟榔制品的定位,对其进行规范化监管才是理性选择。”

      专家:下架槟榔需明确具体的依据和方式

      “槟榔致癌,是明确之事。”国家一级健康管理师、中国营养学会会员、食品安全科普专家王思露对红星新闻记者分析,槟榔含有槟榔特异性亚硝胺、槟榔鞣制、生物碱、丁香性多酚、活性氧化剂等多种化学物质,且这些物质与相关代谢产物均有明确的遗传毒性和细胞毒性,有些可直接致癌;此外,槟榔是一种“嚼起来很扎嘴的物质”,由于槟榔纤维尤为粗糙,咀嚼的过程中必然会损伤口腔黏膜和牙齿,从而就会导致口腔黏膜下纤维化以及口腔白斑,“这是槟榔的物理性破坏,看似普通,但长期咀嚼就会存在恶变的高危险性。”

      “一为化学性破坏,二为物理性损伤,两者相遇,整个致癌过程就会变得比较隐蔽。”王思露对于各省市近期出台的禁止将槟榔当食品销售表示认同,“从食品安全、营养健康、降低疾病危险因素的基础上,我个人比较支持。”

      近年来我国的槟榔监管政策已逐渐趋于严格。

      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槟榔果列入了一级致癌物;2019年,湖南省槟榔食品行业协会要求湖南所有槟榔生产企业从该年3月7日起停止国内全部广告宣传;2020年,最新版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取消了“食用槟榔”的类别;2021年9月1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自即日起,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

      食品专业律师刘志鑫对红星新闻记者分析称,目前国家层面并未明确出台禁止生产、销售食用槟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地方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上位法,还需根据其具体内容进一步确定。”

      刘志鑫表示,首先要明确近期个别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禁售食用槟榔的具体法律依据,及禁售产品的具体类型,才可以定性其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例如,禁售的原因是因相关食用槟榔产品违反食品安全标准、缺少食品生产许可、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相关要求等,还是其他原因。禁售的是预包装食品类的食用槟榔,还是包括散装食用槟榔产品。”

      2020年最新版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取消了食用槟榔的类别,由此槟榔作为食品的生产许可和监管便缺乏了依据。刘志鑫表示,这意味着现有的食用槟榔生产许可证书到期后将不能继续获得许可。对于食用槟榔生产企业来说,今后生产该类产品将无需再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同时,食用槟榔产品也就不能再以预包装食品的形式进行生产、销售。”刘志鑫称,因为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否则,将违反《食品安全法》第122条的规定,被认定为“无证生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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